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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所的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十二月中旬,在所领导的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由行政部负责对我所常年(专项)法律顾问单位进行了回访,历经一个月的走访交流,回访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回访采取拜访企业领导及企业法律负责人,联系人,面谈交流,恳听征求意见,辅以“回访表”的形式回访常年(专项)法律顾问单位共计49家,回访单位对我所一年来的法律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愿与我所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我所领导对于回访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同样被回访单位也对回访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希望。回访不但是对我们所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的评估和自我完善,也是加强和服务单位沟通交流的的有效途径。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既有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舞,也对我们的以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的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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