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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论坛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赔偿项目确定及计算导读
出处 | 作者: 李 成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赔偿项目确定及计算导读

作者: 李 成

  当前,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的赔偿纠纷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造成事故当事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因财产损失的确定相对简单,故在此不再多述。笔者仅就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以后会发生的赔偿项目及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通过对法律规定的归纳和总结做一简单整理,以方便读者。 一、发生交通事故,可能的赔偿项目总共有13项,具体为: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营养费;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上述13种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三)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四)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五)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100)×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赔偿标准住宿费赔偿金额=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八)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60—74周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 3、被抚养人在60—74岁之间: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5×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 (十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十二)丧葬费 丧葬费=职工月平均工资×6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甘肃省城乡无差别,均按城镇居民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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