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雷 副主任
男,大学毕业。先后在国家级大型企业、科研单位从事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名人研究会理事。
自1982年从业以来,先后担任建行省信托公司、农行市支行、工行市支行、中行市城关支行、东方资产公司兰办、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和中科院兰州大气所、市园林所、金士顿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民百(集团)、黄金大厦等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先后成功承办建新实业集团与海南机械工业进出口公司合同纠纷索赔案,三金信用社与珠海证券公司证券回购案,工矿集团破产清算案,黄金大厦与七里河区财政局承包经营纠纷案,光辉村与市煤炭公司土地纠纷案,城投资公司与市中山房地产公司权证纠纷案,国海置业公司与甘肃联大联合建校案等数百件在客户所在区域有较大影响的金融、民事案件,在客户及业界享有一定声誉。发表有《办理保险索赔的几个法律问题》、《抵债资产风险分析及对策》、《风险投资中的律师实务》、《房地产业贷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保管箱法律问题》等数十篇专业文章,对金融和保险、重大投资、专利申请、基金项目运作等非诉法律业务有较深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均有能力提供专业对策和专业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