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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与被告法庭互殴 均被处以拘留
出处 | 京华时报

  一场法庭辩后,涉案的双方还“不过瘾”,休庭后言语不和,当着法官的面扭打成一团。由于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8月3日,互殴的原告律师和被告公司一名经理分别被朝阳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买二手房7年未能过户,信先生将北京海开纪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为此聘请了北京乾贞律师事务所宋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8月3日上午,这起民事案件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审,被告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赵某出庭应诉。据信先生说,由于事情久拖未决,庭审过程中双方态度都很强硬,现场一直充斥着浓重的火药味,双方最终没能达成和解,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审理结束后,双方签阅笔录。此时,争执了一上午的双方代理人宋律师与赵某有了近距离接触。据现场目击者讲,赵某首先对宋律师说,“你们律师除了打官司还会干吗……瞧你那样。”被激怒的宋律师毫不示弱,当即回骂:“瞧你那×样。”正往外走的赵某接着话茬儿继续挑衅:“要不出去练练?”宋律师虽拒绝出去打架,但嘴里仍在骂骂咧咧。其间,法庭内的书记员一直在劝阻双方代理人,但他们丝毫没有理会。 

  一番骂战后,双方冲突升级。赵某抓起一个矿泉水瓶抛向宋律师,并上前抓住了宋的脖领子,双方扭打在一起,任凭法庭工作人员如何劝阻都无效。扭打中,宋律师用雨伞击打赵某的头部及身体,致对方头部受伤。 

  两人最终被拉开,朝阳法院立即组织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谈话。赵某对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而宋律师虽认可自己言行过激,却拒不认错,并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宋、赵二人在法庭的过激言行,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影响了法院工作,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宋某作为律师,无视律师职业准则与法庭纪律,与对方代理人互骂互殴,严重损害了律师的职业形象,故对二人做出上述处罚决定。同时,法院向律师宋某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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